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公安部副部長黃明24日表示,將積極推動駕駛人培訓考試改革,目前正在調研論證,在進一步聽取意見、修改完善後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記者同時瞭解到,社會各界高度關註的駕照自學自考問題,將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條件下取得突破。
  黃明24日赴石家莊市與省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同志和檢測站、駕校、私家車主代表座談。他表示,改革駕駛人培訓考試工作要把握好關鍵環節,要脫鉤,打破部門利益藩籬,斬斷或明或暗的利益鏈;要便利,給予學員更多選擇權,更好地便民利民。
  據介紹,截至目前,我國駕駛人已接近3億,預計未來10年,駕駛人仍將以每年2000多萬人的速度快速增長。針對當前駕駛人培訓考試工作與社會發展和群眾期待還存在諸多不適應,特別是近年來個別地方車管所發生腐敗案件的情況,公安部決定對駕考工作進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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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曾稱:學車須用教練車
  2013年4月,公安部信訪辦在回答網友關於“公民考駕照是否可不報駕校直接考試”的提問時說,我國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申請駕駛證必須經過駕校培訓,但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技術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有關規定。(編者註:《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
  “直考駕照”案例:有贏有輸
  近年來,全國各地公民因“直考駕照”遭拒而狀告車管所的案件屢見不鮮,但官司有贏有輸,反映各地對此問題的認識不一致。
  2007年,因車管所要求申領駕照必須通過駕校報名,不受理個人申請,深圳市民樵彬狀告車管所。法院認為,除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外,其他規範性文件無權增設駕駛許可條件,判樵彬勝訴。
  2011年,因申請駕照“直考”被拒,昆明鐵路工人姚勇東將昆明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告上法庭。法院判他敗訴,認為機動車駕駛培訓已經實行了社會化,但由於機動車駕駛的專門要求和特點,駕駛人員技能的培訓應仍由有關政府職能部門進行相應管理。
  2013年,南京女孩小蘇自學駕車,熟練後向南京市車管所申請考駕照,被拒絕。小蘇向法院起訴,同樣遭敗訴。
  (原標題:學開車無需進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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